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比选HQBX2017-16-2

2017-04-19 09:03后勤保障部

一、 比选邀请:我院现有放射工作人员360余人,每年新增10-50人,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需聘请专业机构对我院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报价。

二、比选须知: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卫生计生委批准的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其服务内容包含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专业检测设备、专业检测技术队伍和管理人员。

4、近三年来在医院行业承担同类型业绩。

5、近三年来无违法和安全卫生事故记录;

注:以上第1-2项条款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第3-5项条款需报名单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四、服务及报价要求:

1、个人剂量监测机构应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收到计量仪之日起一个月内同时出具纸质版和电子版监测报告,出具的报告应客观、真实,并同时满足环境保护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2、监测机构监测时发现异常结果应在七日内通知放射单位主管联系人,以便及时填写《职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异常情况下过量照射记录表》。

3、每个监测周期不超过三个月。合同期限:叁年

4、本次比选分为两个包,包①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包②光致光个人剂量监测,报名单位可参选其中一包或两包,项目报价清单如下:

包①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

监测项目

剂量仪单价

监测单价/年/人次

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

包②光致光个人剂量监测

监测项目

剂量仪单价

监测单价/年/人次

光致光个人剂量监测

五、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三、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7年 4月26日上午9:00—11: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只需壹份;无需购买标书。

3、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六、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3、按照本须知规定,综合报价、业绩、售后服务等原则进行评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参选单位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的,在2017年4月26前可以进行书面质疑,若不提出书面质疑的,则视为参选单位默认本采购文件规定,中选后采购合同价不作调整。

八、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预防保健科  刘老师   87394246

审计部(监督)   8733203

附件: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比选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