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院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及麻醉药品处方管理系统比选通知 HQ2016-28

2016-07-14 12:29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邀请:我院拟建设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及麻醉药品处方管理系统。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响应。

二、比选须知: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指定地点。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1、 背景

四川省人民医院是一所专业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修养环境舒适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医疗业务用房总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现开放病床4300张,内设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流程便捷,配置抢救设施一流的ICU病房、CCU病房、层流病房,国际标准的手术间、金卡病房等。全院除院本部外,设有草堂病区、城东病区、皮肤病性病研究所、实验动物研究所等病区和研究所。临床科室设置齐全,医治病患人次众多,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需求量大,而国家对精神类药品及麻醉药品有专门严格管理条例。故寄希望于升级现有信息系统,达到支撑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在院内各个业务环节流通,以便于加强对该类药品的监管的目的。

2、 建设目标

本项目由药剂科及临床科室实际需求出发,目标是实现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处方电子化及相关业务环节全信息化覆盖。

(二)、项目具体内容

1、 建设标准

在本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求遵循国家和本地区相关标准。

遵循《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遵循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相关标准

遵循信息安全相关标准;

软件实施过程各阶段技术文档齐全,与实际系统严格一致。

2、软件功能要求

系统

使用部门/人员

新增/修改模块

模块简介

门诊医生站

门诊医生

处方模块

增加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处方的模块,具有新开处方、处方查询、处方提交、处方打印等功能。提交处方时给该类处方新编专用的管理流水号。





处方修改

未“发药”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允许医师修改临床诊断和药物的用法用量,药物名称和总剂量等其他信息不能修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已“发药”的麻醉、精一处方,任何人都无权修改。修改后需重新由药剂科审核。



医务部

处方权限控制

可设置具有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具有权限的医生才能开具该类处方。




处方传输

和门诊发药系统接口,将该类处方发送到专用发药窗口。

药房管理系统

药剂科

处方审核

增加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处方的审核功能。审核人应当仔细核对,并签署姓名。审核通过后病人方可缴费取药。审核不合格的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可以填写不合格理由后可以反馈到门诊医生工作站,由医生重开或修改。




处方打印

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处方的在发药前打印,留存。

住院医生站

住院病区医生

处方模块

增加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处方模块,具有新开处方、处方查询、处方提交、处方打印等功能。提交处方时给该类处方新编专用的管理流水号。





处方修改

未经发药的麻醉、精一处方,允许医师修改临床诊断和药物的用法用量,药物名称和总剂量等其他信息不能修改。对已发药的麻醉、精一处方,任何人都无权修改。修改后需重新由药剂科审核。



医务部

医嘱权限控制

可设置具有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具有权限的医生才能下达该类医嘱。

药房管理系统

药剂科

处方审核

增加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处方的审核功能,审核人应当仔细核对,并签署姓名。审核不合格的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可以填写不合格理由后可以反馈到门诊医生工作站,由医生重开或修改。





处方记账

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向财务系统发起记账。





处方打印

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醉处方发药时打印处方。

护士工作站

住院病区护士

领药

记账后的处方,由护士单独生成领药单,并持领药单到药房领药。

(三)、研发及实施要求

2、 充分了解业务科室的软硬件需求,形成需求文档提交信息中心和业务科室确认。

3、 需求确定后提交项目方案和计划。

4、 按方案和计划进行研发工作,在项目验收前若用户需求发生变更需及时和业务科室沟通,并形成新的需求文档提交信息中心确认。

5、 系统研发完毕,在征得信息中心和业务科室上线许可后,方可上线。

6、 系统部署上线前,培训业务科室人员使用,上线后指导业务科室人员使用。

7、 系统使用部门签收系统验收申请单。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三证合一的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2、2013-2015年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2015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电子回单或相关票据);

3、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比选文件补充答疑、补充通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此次报价为总价包干,甲方在合同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任何金额增加都不予认可。

3、参选单位应对项目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延期申请将不获批准;

5、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的公章。

6.控制价为20万元

七、报名暨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携带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按照比选文件第四、五、六款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报价文件均应编写目录;

4、报价文件包括:①资格性文件②技术、服务性文件③报价单。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5、报名暨报价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接受报价。

6、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八、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根据评分标准详表进行综合评审,后附评分标准详表。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九、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的中选人为总承包人,不得转包。

十、附件:评分标准表

十一、联系方式

医学信息中心         87393230

后勤保障部         87393407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