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选通知 HQ2016-15

2016-05-11 13:32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邀请:为维护全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现对我院保卫部保卫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院内挂网公开比选。

二、比选须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比选内容:

1、保障利益包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伤害附加医疗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期间壹年。

2、保险人数:200人。

3、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额:30万。

四、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企业。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业务许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格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六、报价要求:

1、此次报价要求采取包干价。

2、报价包含保费、保险责任说明、最高赔付。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第四款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无需购买标书,按照比选文件的第五、六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

2、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九、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被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十、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十一、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保卫部       余老师   87393272

审计部(监督电话)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