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常见问题解答(2023年10月)

2023-10-16 14:55教育培训部

注意:

1. “国家级平台”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national_project/login.jsp);

2. “省级平台”指: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http://202.61.90.26/gateway/home.html)。


一、项目主办部门(科室),项目举办前要完成哪些步骤?

1.上传项目计划:请项目主办部门(科室)的项目负责人提前与单位主管部门(教育培训部部)联系。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下称:“继教”)项目举办前2周内在省级平台上传项目计划,特殊原因的需提前一周上报计划,即计划上报日期和举办日期必须至少间隔7个自然日,若无法上报意愿举办日期,则只能延期举办:

(1)完善项目详情:项目详情中“实际举办开始时间”和“实际举办结束时间”由主办单位按照项目日程自行设置,其中最迟签到时间默认为“实际举办开始时间”延后1小时,签出时间为“实际举办结束时间”之后;

(2)上传活动通知:通知应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落款要与单位公章一致(非部门公章),与立项单位名一致);

(3)填写活动日程:项目日程时间必须在“实际举办开始时间”至“实际举办结束时间”范围内,其中省级继教项目每天授予不超过3学分,国家级继教项目每天授予不超过2学分。

2.确认项目计划审核状态:登录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查看项目计划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项目。在项目举办前,若有修改,均可按照系统提示自主撤销计划,但撤销后,举办日期会以新的计划上报日期为起始,往后间隔7个自然日。

3.项目计划审核同意后,立项单位(主申办单位)需在会议开始前1-2天查看,是否能够弹出现场二维码,以保障举办期间能正常扫码考勤。

4.国家级继教项目还需按照全继办要求在国家级平台填报相关内容,具体参照每年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和立项等文件执行。

二、计划上报未审批,是否能够办班?

国家级继教项目及省级继教项目,需要省继教办审批“计划上报”同意后,才能举办。否则不视为举办继教项目,不授予学分。省继教办审批“计划上报”同意后,立项单位又撤回“计划上报”的,不视为已同意审批。

三、项目主办部门(科室)或参会学员,项目现场扫码是如何规定的?

(1)必须在举办单位设置的“最晚签入时间”之前签入。

(2)必须在举办单位设置的“实际结束时间”之后签出。

(3)举办单位至少抽查考勤一次,并且学员每次抽查都需有在场记录。

四、项目主办部门(科室),项目举办后要完成哪些步骤?

1.反馈考核评估材料:项目举办后2周内,国家级继教项目和省级继教项目均需在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上传项目考核评估材料(包括学员考核和教师评估材料),填写完成后进行项目执行材料反馈。国家级继教项目还需按照全继办要求,在国家级平台反馈相应资料。

2.反馈项目执行材料:项目举办后2周内,国家级继教项目需登录国家级平台上报执行反馈材料,作为项目执行完成依据;省级继教项目需登录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上报执行反馈材料,执行反馈材料上报完成后才能送审学分。省级平台学分送审后由系统72小时内自动审核,在系统未审学分前,举办单位可联系后台撤回修改反馈材料,系统审核学分后,则需要举办单位拟定申请,报省继教办审批同意后,可修改反馈材料。

五、国家级和省级继教项目学分与学时计算标准是?

1.国家级继教项目: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者1学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每天授予不超过2学分,每个项目总授予学分不超过10分。

2.国家级远程项目: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者1学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总授予学分不超过5分。

3.省级继教项目: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者1学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每天授予不超过3学分,每个项目总授予学分不超过10分。

4.省级远程项目:每3学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总授予学分不超过5分。

一般情况下,一学时为1小时。

若与最新的学时学分政策冲突,则以最新的政策为准。

六、四川省电子学分授予标准是?

针对使用省级平台开展的国家级继教项目及省级继教项目说明:

1.学员考勤和考核均合格才能获取学分,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获得学分。

2.学员考勤结果由系统根据学员的签入和签出时间自动判定,有以下情况之一判定为不合格:

(1)学时不足(签入迟到或提前签出)

(2)签到记录不完整(只签入未签出或只签出未签入)

(3)签到时间重叠(同一学员在同一时间段签两个及以上项目)

举办继教项目设置的办班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是各立项单位在计划上报时,自行填写的。立项单位在计划举办日期前未撤回修改计划上报,则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学员的签到签出时间是实际办班过程中,学员使用易学酷app扫描举办方提供的省级平台的二维码获得的。

3. 需在省级平台填报项目执行反馈等资料。填报考核评估资料时,如果使用(易学酷)App来进行学员考核评估且反馈时使用系统自动收集的评估结果,举办单位则不需要在省继教平台反馈里上传学员评估的归档资料,否则,需要上传相关资料。

七、国家级继教项目异地备案需要那些材料?

四川省内国家级继教项目省外举办和省外国家级继教项目四川省内举办,均需备案。

国家级继教项目异地备案需要提供《培训通知》(立项单位和协办单位盖章)、《培训安排日程表(内含授课时间、授课教师、授课内容)》(立项单位和协办单位盖章)、《国家级医学教育项目异地举办备案表(四川省制)》(立项单位、协办单位、原申报省(市)继教办盖章(立项单位为国家级单位的则不需要所在省(市)继教办盖章))等材料,一式两份,异地举办备案表所有信息必须与全继办公布立项信息一致,若与全继办公布信息不一致(如:学分不一致、举办地不一致等),请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并加盖立项单位及协办单位公章。在项目举办前两周将上述材料(需盖公章的原件)邮寄至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3号院8栋,028-64186483)。其中《国家级医学教育项目异地举办备案表(四川省制)》可以在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网址htp://2/2.61.90.26/)

办理流程:举办单位邮寄备案材料至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经审阅资料是否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后,由省继教办上报省级系统。未审批通过的项目,则不能在省级系统查阅,则不视为可授予学分。

八、省内的国家级继教项目可以备案在省外举办吗?

只要申报时写了举办地在省外,经全继办审批立项,符合省外当地国家级继教项目异地备案条件,且在举办前两周内经四川省继教办备案,则可在省外举办。

九、继教项目是否可以向学员、医疗企业等个人和组织收费?

继教项目原则上不应向个人、医疗企业等个人和组织收费。申报单位要保证培训质量与持续改进机制,为项目执行提供必须的人力物力以及经费方面的保障。继教项目需坚持公益性,严格规范医药相关企业对学术会议的捐赠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转包谋利。

十、继教项目举办时间是否可以变更?

继教项目实际举办时间可以与申报书举办时间不一致,可提前或延迟举办,但必须满足“计划上报”要求。继教项目的举办天数无文件规定可修改,则不能改变。

十一、单位想申请继教项目,需要的条件是?

从单位类别上,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一)四川省内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二)四川省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三)四川省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

(四)承担卫生与健康教育的各级各类院校须经同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申报资格后按程序申报省级或市(州)级项目;

(五)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须经同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申报资格后,参照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项目申报执行。

继教平台账号开通后,才能在平台中填写相关申报书。其中,中央在川单位,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省级相关学协会等。每年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继教项目时,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固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由省继教办审批开通省级平台和国家级平台的账号。属于市(州)管理的医疗机构,每年申报继教项目时按照申报继教项目通知要求,由市(州)继教办审批并汇总,固定时间上报国家级平台账号开通申请至省继教办,由省继教办审批并统一开通国家级平台的账号。

由市(州)继教办开通辖区单位省级平台国家级继教项目及省级继教项目申报权限。

原则上,只有开通了省级平台账号的单位才能申请开通国家级平台账号。

十二、单位更改项目负责人,需要的条件是?

已立项的继教项目如存在项目负责人因不可抗力变更等特殊情况,申报单位可安排同等及以上职称的同学科专业人员担任新的项目负责人,且要求新的项目负责人曾开展过项目相近的培训和研究,负责人要求与申报通知一致。更改项目负责人只能在立项后及项目正式举办之前。

十三、更改项目负责人流程?

举办单位申请——市州继教办审批——省继教办审批的流程进行项目负责人变更(其中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医疗机构、省级社会组织的继教项目,按照申办单位申请——省继教办审批进行),均在省级继教平台填报即可。

十四、立项后,可更改的负责人的项目类型?

国家级及省级一类项目均不可修改项目类型。申报书填写时已写明该项目是属于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

十五、继教项目联合举办要求?

省继教办管理的国家级继教项目和省级继教一类项目可联合举办,省级一类继教项目和省级一类继教项目可联合举办。继教项目联合举办只能为举办内容相似的继教项目。联合举办项目必须在省级继教平台里面由主申报项目选择副申报项目联合举办,授予学分为主申报项目的分值(不可更改),授课教师可更改。

十六、继教举办场所选择?

举办场所在党政机关定点管理采购会议场所和单位内部会议场所等二选一。其中党政机关定点管理采购会议场所,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http://meeting.mof.gov.cn/)查询,最新名单请咨询当地财政、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

十七、有收费资质的单位,继教项目国家级及省级继教项目收费的标准是?

坚持继教公益性,按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7〕77号)中综合定额标准收费,弥补成本。

含食宿(含场地、资料、交通、其他费用):≤400元/人/天

含餐食不含住宿(含场地、资料、交通、其他费用):≤200元/人/天

不含餐食含住宿(含场地、资料、交通、其他费用):≤280元/人/天

不含食宿(含场地、资料、交通、其他费用):≤80元/人/天

十八、远程继教机构的选择?

目前四川省有如下备案远程机构,分为在川备案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和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

在川备案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区域协同医疗卫生服务平台 hytweb.cd120.com/doctor/home);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医网 www.91huayi.com);

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好医生网 www.haoyisheng.com);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双卫网 www.sww.com.cn);

北京举名继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名教育网 www.jumingedu.com);

北京亿和博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医博士网 www.yiboshi.com);

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

成都医学院(成医远程 www.chengyiyuancheng.com)。

各地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的选择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主动抽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年底审验录入相关学员学分。

十九、什么是远程学分,每年获得分数上限?

通过四川省备案的远程机构培训且合格授予的学分为远程学分。每年获得的远程教育Ⅰ、Ⅱ类总分不超过10分,县级及以下卫技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Ⅰ、Ⅱ类学分总分不超过12分。其余线上学习的项目,除特殊规定外,不属于远程继教学分。

二十、学分是否可以补审验录入?

各市(州)继教办,省直单位负责对辖区/院内学分审验,各地、各单位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卫技人员当年的学分验证工作。是否补录按照属地化原则管理。

二十一、如何开具学分证明?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根据审验结果,由各地各单位提供相应证明。若需要跨省证明,再提供《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7〕134号)即可,该文件“第八章 组织管理”已说明各级管辖内容。四川省继教办不开具学分证明。

二十二、Ⅰ、Ⅱ类学分是否可以互换?

按照《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Ⅰ、Ⅱ类学分相互补充比例不超过50%。Ⅰ、Ⅱ类学分分类详见《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7〕134号)。

二十三、每年学分要求?

省级、市(州)、县级卫技人员每人每年学分不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卫技人员每人每年学分不低于20分;乡村医生每人每年不低于8分。以上Ⅰ、Ⅱ类学分需求,详见《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7〕134号)。

二十四、当年是否可以补学以前年度的学分?

国家级继教项目及省级继教项目,无论是新申报还是备案项目,每年都会有立项通知,有效期皆为当年12月31日止,每个项目皆有年份标识,项目办班有时间性。无法补学以前年度学分。

二十五、实际举办时是否可以和申报书举办方式不一致?

具体举办时,国家级和省级一类项目都可以在计划上报时,按照系统填报流程,修改举办方式。举办方式原则上都是面授,无特殊原因,不允许修改。

二十六、申报书计划人数可以与参会人数(送审学分人数)不一致?

可以,人数可增加或减少。按照实际参与人数送审学分。

二十七、国家级继教项目及省级继教项目签到签出app是?

当前四川省继教办管辖的国家级继教项目及省级继教项目,学员考勤所使用的app为易学酷,必须使用该app进行签到及签出,否则无法授予学分。

二十八、项目立项后,由于撤销、重组等原因,申办单位名称变更(非外包举办继教项目)需要怎么做?

省直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单位、省级学协会、在川部队名称更改,提供申请函(盖单位公章)及单位名称更改的相关单位批复函至省继教办,并在省级系统单位信息管理,填报相关更改信息。属于市(州)管理的单位,单位名称更改,由各市(州)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市(州)继教办审批同意后,提供申请函(盖市(州)继教办公章)及单位名称更改的相关单位批复函,备案至省继教办,相关单位在省级系统填报的修改信息,需先由市(州)继教办审批通过。以上资料只需提交电子档。

二十九、什么项目可以作为省级临时继教项目?授予学分类型?

未列入计划的临时性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省卫健任一处室授权或委托的应急培训等,可申请临时项目,临时项目是授予一类学分。

三十、临时项目申请资料有哪些?有什么要求?

申报临时项目提交的资料:1.申请临时继教项目的函,包括项目名,不含报到、撤退的举办天数,具体举办时间,举办期数,授予学分等信息。2.省卫健委任一处室授权、委托办班的证明。3.当年四川省省级继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按照当年省级继教新申报要求填写,并在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中填写临时项目申报电子档(电子档可点击打印)。

以上材料盖章纸质件邮寄至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3号院8栋,028-64186483,省继教办收)。

三十一、临时继教项目办班流程是什么?

临时继教项目申请-省继教办审批-立项(立项后才能在系统生成项目代码(编码))-上报计划-省继教办审批同意-立项单位办班-立项单位填写执行情况-立项单位送审学分。

三十二、每年大约什么时候开始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和省级继教项目?

国家级继教申报多为年中开始申报,约在7、8月份。省级继教项目申报多为年底开始申报,约在11、12月份。

三十三、项目名称不能冠以哪些字样?怎么修改?

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32号)要求,论坛活动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高峰论坛”“峰会”等字样。对于立项项目名有此类现象的,在计划上报的会议举办通知里应修改项目名称,但不更改项目培训内容。以后将在项目形式审查时,纳入此项要求,相关项目不符合要求,申报时不予立项。

三十四、关于省外的学分省内是否认同?省内学分各市(州)举办的市州级继教项目如何认同。

参与省外举办的国家级继教项目,可在国家级平台进行学分查验。参与省外举办的当地的省级继教项目,由于各省的学分管理要求不同,各市(州)及单位自行制定审核要求。各市(州)对于外市学员参与市州级继教项目应有公开的学分查询通道,供相关单位审验录入学分。各单位除了从各平台查看是否有学分记录,也应按照当地或本单位的要求,如出差审批表,出差证明材料等审验录入学分。

三十五、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授予的学分是否可以与立项时不一致?

在国家级反馈系统中学分的填写可以与立项时不一致,但需按照全继办要求变动学分比例,与省级平台国家级项目授予学分一致,实授学分不能超过拟授学分。

三十六、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还需要交纸质版的吗?

不需要。各单位需在省级平台上传申报表PDF和填报形式审查,由市州审批通过后,上报至省继教办。同时各申报单位需要在国家级平台填写相关的数据,省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上的数据须一致,否则无法推荐至全继办。

三十七、项目计划通过后还能撤回吗?

项目计划通过后,只要在计划上报填写的举办时间之前,单位可以自行撤回修改。否则视为未按照要求举办继教项目、原则上不受理补报任何资料、补授学分。

三十八、学分送审后,省级平台一直显示待审状态?

学分审核是由系统自动审核。若1个月后都未审核,说明存在审核失败的情况,学员合格率低于50%系统会显示审核失败,若相关单位未提出系统异常异议,则省继教办会确认系统审核结果。学分审核无需各单位通知省继教办审核。一旦审核成功,原则上省继教办不再受理任何修改学分申请。

三十九、省级平台项目执行情况(反馈资料)填报错了如何修改?

只要省级平台系统未审核学分,任何单位都可以修改执行情况(反馈资料)重新上报。科室在系统申请修改,相关单位继教管理人员审核同意,重新填报。系统学分一旦审核成功,原则上省继教办不再受理任何修改执行情况(反馈资料)申请。